關于北京發布的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北京市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為了防治污染,保護環境,促進電子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引導電子工業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大氣污染物有組織和無組織的排放,為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做貢獻,制定本標準?!稑藴省穼⒂?019年9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為促進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電子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本標準規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據了解,電子工業是制造電子設備、電子元件、電子器件及其原材料的工業部門。北京市是全國電子信息產品的研發、集散中心,集成電路規模產業全國第三,設計、材料和制造方面技術處于主要地位。在《北京市“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先進半導體為主的電子工業是北京市未來重點發展的行業。
為防治電子工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北京市制定了《標準》,主要在3個方面對電子工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做出了規定。
在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方面,《標準》規定了電子工業企業排放的顆粒物、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等14項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針對VOC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規定了排放煙氣中的氮氧化物、二噁英類的排放限值,并明確了各項污染物的監測要求和分析測定方法。在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方面,提出了VOCs物料的儲存、轉移和輸送控制要求、VOCs物料的使用過程控制要求、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控制要求、敞開液面VOCs逸散控制要求、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廠區內VOCs無組織監控要求等6項無組織控制要求。
在企業邊界污染監控要求方面,規定了苯、甲醛、氯化氫、氯氣、硫酸霧、鉛及其化合物等7項污染物的濃度限值。
此外,《標準》還把有組織排放限值分為兩個時段,現有污染源自《標準》實施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執行第Ⅰ時段規定的限值;自2020年4月1日起執行第Ⅱ時段規定的限值。新建污染源自《標準》實施之日起執行第Ⅱ時段規定的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監控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執行
本標準是電子工業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排污許可證要求嚴于本標準或地方標準時,按照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排污許可證執行。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水環境管理司、大氣環境管理司、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上海森左環??萍加邢薰菊淼谋本?span style="font-size:12px;">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詳細內容如上,適用于電子元件,半導體器件,印刷電路板,電子材料等六類電子工業企業。